声 明
最近,我院接到群众反映,有人在社会上打着广西艺术学院教师的旗号,以与我院领导或老师关系好、可以通过特批的办法录取考生到我院学习为由,收取考生或家长的所谓“手续费”。为此,我院声明:
1、我院的录取工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存在通过关系就可以办理特批录取的情况。
2、我院的招生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个人和社会团体代理。
3、我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收取任何所谓的“手续费”。
4、以各种理由收取考生或家长录取“手续费”的行为属非法行为,如有发现,请向公安机关举报。
特此声明。
广西艺术学院
200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