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度本科专业设置论证结果的公示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32号)要求,我校组织了2023年度专业设置论证工作。经教学单位申报、学校专业设置专家评议组审议,同意撤销我校2个本科专业(艺术教育 、建筑学)和1个专业方向(表演专业歌舞表演方向),现将论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8日--8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771-5316863
邮箱:gyyxk219@163.com
附件:
1.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度本科专业人才需求论证会会议纪要(艺术教育专业、建筑学专业、表演专业歌舞表演方向).pdf
2.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度本科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论证会会议纪要(艺术教育专业、建筑学专业、表演专业歌舞表演方向).pdf
3.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艺术教育专业、建筑学专业).pdf
4.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表演专业歌舞表演方向) .pdf
广西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