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院师生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的通知
艺党宣【2007】14号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广西赛区选拔赛于2007年12月26日-29日在广西电视台举行,根据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广西赛区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报经学院领导同意,现将组织我院师生参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名额:我院将组织1个原生态节目、1个合唱节目、8个独唱节目参赛。
二、参赛人员:
1、原生态节目由民研所组队参加,指导老师徐寒梅。
2、合唱节目由音乐教育学院组队参加,指导老师华山。
3、独唱节目参赛人选学生3名,教师5名。学生人选由第十二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声乐大赛专业组3个组别的第1名产生。教师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35岁以下(含35周岁,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教师参加。
三、工作要求:
1、参加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是检验我院教学成果、展示我院师生风采的契机,希望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和组织相关师生参加比赛。
2、认真组织好我院教师参赛人选选拔工作。选拔时间:2007年12月23日晚上,地点:美术馆接待室。报名抽签时间地点:2007年12月21日下午4点在学院团委办公室。
3、青年教师选拔赛比赛细则详见附件。
附件:《广西艺术学院选拔青年教师参加2008年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广西赛区选拔赛比赛细则》
院党委宣传部
2007年12月13日
附件:
广西艺术学院选拔青年教师参加2008年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广西赛区选拔赛比赛细则
一、参赛歌曲范围
演唱的曲目中,中外作品均可。曲目长度在5分钟以内(超过扣0.03分)。所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旋律优美,有地方特色,易于传唱。
二、参赛对象:参赛对象为本院年龄在18周岁(含18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含35周岁,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均可参赛。
三、比赛分组:
美声、民族、流行(原通俗)、
四、参赛形式
1、独唱;
2、组合形式;组合演唱形式根据唱法属性归类到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等四个类别中。每个组合演唱人数限制在12人以内。
五、比赛程序和要求
1、演唱采用伴奏带,参赛曲目的伴奏带由参赛歌手提供CD光盘。伴奏带可带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奏带的制作及伴唱(奏)人员由参赛歌手自行解决。
2、比赛定于2007年12月23日晚7时30分时在学院美术馆接待室正开始比赛,要求当晚比赛所有选手7:00到美术馆前厅签到,逾期不到的将视作弃权处理。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不得自行决定提前或延期比赛。如确有特殊情况,须报经学院党委宣传部批准方可调整。
六、决赛及奖励名额
三种唱法共选出5名选手代表学院参加广西赛区复赛。
七、评分办法(专业组复赛、决赛)
1、评委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聘请有关专家和专业老师担任。评委当场打分,公开亮分,主持人现场报分。比赛现场设监审组。
2、演唱评分采取10分制综合评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总分的平均分为该选手(组合)的演唱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比赛地点和时间
1、比赛地点:学院美术馆接待室
2、比赛时间:2007年12月23日晚7:30
九、报名和抽签
1、报名时间:12月13日至12月21日,报名地点:学院团委办公室
2、报名时必须报上参赛曲目,并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影响参赛成绩。
3、抽签时间:12月21日下午4:00。
抽签地点:学院团委办公室
院党委宣传部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