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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雷锋活动月”的通知

来源:院团委 发布时间:2006-03-10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团总支、分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纪念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发表题词号召全国人民向雷锋同志学习四十三周年和我国第七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大力弘扬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雷锋精神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推进我院学雷锋和青年志愿者行动的深入发展,经学院党委批准,院团委决定在3月份举行“学雷锋活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雷锋精神”的实质,自觉把学习雷锋精神与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使学雷锋活动等新形式下青年志愿者活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我院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成果,共同创建和谐校园,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以良好精神面貌迎接12月中旬教育部对我院进行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工作。

    二、活动主题:学习雷锋精神,共创和谐校园,为迎评做贡献

    三、活动对象:我院全体团员青年

    四、活动内容:

    1、开一次学雷锋动员大会。以各二级学院(系、校)为单位,召开一次学雷锋动员大会,让同学们充分了解开展学雷锋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2、参加一次献爱心活动;

    3、参加一次服务社区活动。

    各二级学院(系、校)亦可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优势开展活动。

    五、总结表彰:

    活动结束后院团委将结合各单位“学雷锋活动月”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成绩优异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优秀青年志愿者群体”和“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对组织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团总支、分团委也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今年的“学雷锋活动月”是我院团组织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各团总支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团总支、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责,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的活动计划。

    2、积极发动,营造氛围。要在广大团员学生中广泛宣传学雷锋、学先进的思想,并在活动中,亮出团旗和青年志愿者旗帜,佩戴团徽,悬挂宣传口号等,营造良好的氛围。

    3、勇于创新,注重实效。各团总支、分团委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要积极拓宽服务范围、领域,创新活动形式,注重服务实效。要让同学们体会到参与活动与自身成才的关系、关爱同学与建设良好校风的关系、奉献社会与营造和谐社会的关系等,让同学们参与活动有所得、有所获。

    4、及时宣传,认真总结。各团总支、分团委要把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通过板报、广播、网站等形式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总结、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和制作好“学雷锋活动月”成果展示板报(规格:1.2m×2.4m)等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于4月5日报学院团委。

    5、团员青年参加活动后必须填写《广西艺术学院2005年“学雷锋活动月”总结鉴定表》。本次活动要与即将开展的团员民主评议相结合,青年团员参加学雷锋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团员民主评议一项重要的评议内容和评优表彰的主要依据。

                              

共青团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

                                            200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