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广西艺术学院就业指导教研室的决定
艺院〔2006〕1号
关于成立广西艺术学院就业指导教研室的决定
学院各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成立广西艺术学院就业指导教研室,设在就业办公室。
就业指导教研室主任由张力担任,副主任由陈务健、张梅担任,教学秘书由梁羽担任,教师由主要负责就业指导工作的教师担任。
广西艺术学院
二○○六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机构 成立 决定
广西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6年1月4日印发
(共印4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