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西艺术学院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的素质拓展,展示我院教学改革成果,丰富和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动员广大师生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教育部的教学评估,经研究决定,于今年十一月上旬至十二月下旬举办广西艺术学院第九届校园文化艺术节。希望学院各有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把校园文化艺术节办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园文化艺术节主题:爱国、勤奋、创新、成才
二、参赛要求:参看附后的各项比赛细则
三、比赛时间及项目
1、时间:2003年11月上旬至12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各项比赛细则及组委会的即时通知)。
2、项目:声乐大赛、舞蹈大赛、书法比赛、绘画比赛、艺术设计比赛、戏剧小品比赛、原创歌曲比赛、配乐诗朗诵比赛等。
四、比赛运作方式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各项比赛采取承办方式:声乐大赛由院学生会承办;舞蹈大赛由附属艺术学校和舞蹈系承办;戏剧小品比赛由音乐教育学院承办;原创歌曲比赛由音乐学院承办;书法比赛由中国画学院承办;绘画比赛由美术学院承办;艺术设计比赛由设计学院承办;配乐诗朗诵比赛由艺术文化系承办。
五、评比和奖励
1、评比工作按各个项目的比赛细则执行。评委由院学术委员会推荐提名、组委会统一聘请。
2、奖励按各个项目的比赛细则所规定的奖励办法执行,分别给予获奖者奖杯、奖金、获奖证书、纪念品等。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校园文化艺术节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本届艺术节组委会以及下设办公室。
(一)组委会
主 任:李绍中
副主任:韦俊平 张 力 谢 森 毛茂林
委 员: 秦记洪 陈瑞武 施 涛 袁 援 李志雄 吴奕枝 陆健文 莫小真 于 漫 黎家鸣 李 雄
(二)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主 任:毛茂林(兼)
副主任:王 迪 冯凤举
秘书长:石红霞 袁 瑾
七、各项比赛细则附后,如有未尽之处,解释权在艺术节组委会。
广西艺术学院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