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美操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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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广西艺术学院
第五届校园健美操比赛的通知
为深化教育改革,培养学生健康美的欣赏能力,展示艺院大学生的青春靓丽、活泼健美的英姿,我院将继续举办校园健美操比赛。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预决赛:2004年5月28日下午5:00时,在学院篮球场。
二、比赛项目:
街舞、拉丁健美操、搏击健美操等。
三、报名办法:
以院校为单位组队报名,每队为8人。报名队数、男女不限,但至少报一个队。
四、比赛与记分办法:
进行自选动作比赛,比赛分为预赛、决赛,预赛与决赛的得分之和为该队最后得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五、录取与奖励:
视参加比赛队数按积分高低录取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等奖、鼓励奖若干名。
六、健美操套路编排要求:
1 、成套动作完成时间: 3分30秒---4分30秒。
2、 音乐速度: 20-24拍/10秒 。
3、 健身的全面性和科学性,动作以操化动作为主,可以是街舞、拉丁健美操、搏击健美操等。动作力求要新颖、舒展、美观大方,成套动作连接合理、流畅,队形变化自然清晰,成套动作队形变化不得少于6次,否则每少一次扣0.2分。音乐选择和动作风格基调协调统一,曲调健康、激情、节奏明快、有活力,否则视其程度扣0.1-0.3分。
4、着装与仪容:着紧身健美服、运动鞋、运动袜,化淡妆。比赛时不得带任何首饰和手表。
七、报名时间:2004年5月20日前。
社科基础部体育教研室
2004年4月15日
广西艺术学院第五届校园
健美操比赛评分标准
总分10分. 评分类别分完成情况:分5分,艺术和编排分5分。
---技术分(占总分的50%):
1、 动作的准确性,动作姿态正确,动作技术规范、准确到位。(10分)
2、 动作的熟练性,要求动作熟练、流畅连贯,如有明显停顿或动作不熟练,视其错误情况相应减分。(10分)
3、 动作的幅度,幅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健身和表演的效果,对个别动作、局部动作或成套动作幅度过小,均视其程度减分。(10分)
4、 动作的力度,动作应有控制、有弹性、松懈或过于僵硬要分别进行相应的减分。 (10分)
5 、动作的一致性,动作姿态、方向、节奏等要协调统一,整齐一致,根据队形要求也可以采用依次、交替等表演手段,但要有规律、流畅,比赛中个别人不整齐、不协调、节奏不一致,扣0.1-0.2分,1/3的人扣0.3-0.4分,1/2的人扣0.5-0.6分。(10分)
---艺术分(占总分的50%):
1、 动作的优美性,完成动作要协调、优美、舒展、轻快,具有良好的表演效果。动作粗笨、缺乏优美、不协调分别扣0.1-0.3分。(20分)
2、 表现力,运动员通过自己的情绪、表情及情感的投入来吸引、感染观众,表情过分的造作或平淡缺乏感染力。扣0.1-0.3分。(20分)
3 、总体印象,成套表演的效果和气氛,是否体现健美操特有的活力、激情和健康向上的本质特点.欠缺和不足视其情况扣0.1-0.3分。(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