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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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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4-04-0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桂教学生[2004]3号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的通知》
   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高等学校,各有关厅局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荐应届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的通知》(教信息厅函[2004]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参加此次网上联合招聘活动意义重大,请你们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并落实专人负责。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厅局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要将参加此次网上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需求信息于2004年4月12日之前报送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报送数据的格式具体参照附件2的要求。各高等学校要积极组织好本校200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登陆“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并参加网上联合招聘活动。
联系方式:
广西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肖荣亮(0771-5322171-2387),沈鸿银(0771-5320163),吴大平(0771-5320163);
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明科、赵敏,联系电话:0771-3859813,传真:0771-3859812,E-MAIL:gxdxsfwzx@126.com,邮政编码:530003,网址:www.gxgradnet.com.cn,联系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34号华建花园B座(南宁市第二十中旁)。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的通知》
2.各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厅局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报送用人需求信息的方式和数据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
                         教信息厅函[2004]2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有关部门(单位)人事(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2004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为广大用人单位的招聘和高校毕业生的求职提供方便、有效的平台,我部决定举办"200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联合网上招聘会活动是我部为进一步做好200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是加强国家与地方毕业生就业网络相互协调,统一运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所属毕业生就业网站要高度重视本次网上联合招聘活动,积极参与,认真组织,相互协作,真正使本次招聘会活动得以成功举办,富有实效。
    二、200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联合招聘会是由教育部主办,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myjob.edu.cn以下简称“就业网”)承办,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站协办及中国教
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支持的一次大型公益性活动。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本次活动的政策指导和工作协调,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各省级毕业生就业网站参与并负责本地区配套工作的开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
机网将在网络技术、部分用人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以及获取企业支持等方面予以协助。
    三、本次联合网上招聘会举办时间为2004年4月19日至26日。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毕业生就业网站要通过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收集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同时布置所属高校在招聘会期
间组织、动员应届毕业生参加本次招聘活动。
    教育部"就业网"将为本次活动开发统一的共用页面和检索应用程序,供各地方协办网站使用。所有就业网站提供的用人招聘信息将在共用页面上免费发布,毕业生可通过"就业网"或各地
协办就业网站浏览查询和在线联系。各地方协办网站应于4月14前将所收集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索引提供给教育部"就业网",在统一发布招聘信息时,我们将分别注明来源。
    招聘会活动期间,有意参会的用人单位可自行登录教育部"就业网"或各地方协办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教育部"就业网"与各地方协办网站,将每日汇总更新一次数据,以保持各网站信息的
一致性。
     四、为确保招聘会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主办方将对参加招聘活动的用人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等进行必要审查。各用人单位应提供本单位真实有效资质证明(如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和招聘信息。各协办单位也应确保所提供招聘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五、有关各地方协办网站应积极提供用人单位需求信息,具体上报方法请参见附件。其他相关事宜,请注意教育部"就业网"网上公告。
    六、招聘周结束后,我部将组织本次活动的工作研讨会,对活动的效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等进行总结、评议。
    七、联系方式:
    高校学生司:联系人:张娴初、王林
    电话:010-66096542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联系人:孙杰、赵国楗、安康
    电话:010-660979O3,66097072,66097393
    传真:010-66097332
    E-mal:myjobedit@moe.edu.cn
   中国教育与科研计算机网:联系人:杨宝英、任蕾
    电话:65226655-75O3、7004
   E-mail:yangby@staff.cernet.com
          renl@staff.cernet.com
请各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于3月中旬将负责本次网上招聘会工作的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知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附件:各地协办单位与教育部就业网招聘信息交换与共享操作方式
                              教育部办公厅
                            二00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