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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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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3-11-11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二○○三年度普法考试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根据“四五”普法规划要求,按照桂法治办[2003]12号文件的通知,定于2003年11月中旬在我院进行“四五”普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地点

今年的普法考试定于11月15日上午8:30至11:30进行,地 点设在我院公共教学楼(具体的教室安排请参照考试当天的教室安排图表)。


二、考试内容

今年普法考试的内容包括:1、《全国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下册第五、六章;2、《“四五”普法读本3》(干部职工版本);3、《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读本》。


三、 试卷类型

试卷分省、厅级,处级和一般干部职工三种类型,由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各类试卷由印刷厂印制封装。


四、 考试方式和时间要求

考试采取集中、开卷、限时独立完成的方式进行,时间为3个小 时。考前10分钟当场开封。要求各部门按“统一时间、分类集中、独立答卷、限时完成”的原则进行,杜绝抄袭、代考现象的发生。


五、 组织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把普法考试作为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决议的重要工 作来抓,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普法考试如期顺利举行。考试当天,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大面积抽查,检查各单位考试工作的情况。厅级领导干部试卷送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评改,县处级以下干部试卷由我院普法办评改。成绩将张榜公布。对成绩优秀人员将予以适当奖励。


本次考试的成绩将记入个人学法用法考核登记手册,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一定要提前认真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考试不漏一人。因故缺考者另行统一择日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