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新校区教师公寓选房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新校区教师公寓选房办法
艺院〔2011〕49号
相思湖新校区教师公寓是相思湖新校区教学与管理的配套设施之一。该公寓建设的数量和户型规格,是按照上级批准的建设规划并依据教职工自愿报名的情况来确定的。根据《广西艺术学院相思湖新校区教师公寓建设实施方案》(艺院[2010]142号)和《广西艺术学院住房分配及管理办法》(艺院[1995]53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工作需要优先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房顺序及原则
1、按职称、职务分别将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进行分类。
2、选房顺序为:①正厅级领导;②正高职称和副厅级领导(此类人员按1:1交叉选房,从正高开始)③正处级人员;④副高职称人员;⑤副处级人员;⑥中级职称人员;⑦正科人员;⑧其他人员;
3、厅级领导按任职先后进行排序选房;
4、除厅级领导外,以上所有类别人员在相应的类别中按照个人排分从高到低进行选房,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分别进行排分。
5、个人分数计算办法按照《广西艺术学院住房分配及管理办法》(艺院[1995]53号)的规定执行。在职人员总分相同的,美术、设计、人文、影视传媒类的教学人员优先;如无法确定先后的,则通过抓阄的办法确定。
6、离退休人员的工龄计算到其离、退休时间为止;其职称或职务的认定办法亦同。
7、为体现工作需要优先的原则,在同一类别人员中,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穿插进行选房,即每5个在职人员穿插1名离退休人员,从在职人员开始。
二、按报名意愿选择户型:
1、相思湖教师公寓分为四类户型:
A类户型:180平方米;
B类户型:160平方米;
C类户型:120平方米;
D类户型:90平方米;
2、原则上按照个人报名意愿选择户型,即先在报名时个人填报的户型中选房,如报名时选择的户型房源不足时,可按排分次序在下一类户型进行选房,或者选择退出;如报名时填报的户型有房源可供选择而不选,只能在所有报名人员选完后再重新排队选房。
本办法由相思湖新校区教师公寓选房委员会负责解释。
广西艺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相思湖新校区教师公寓选房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