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1年课程改革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广西艺术学院2011年课程改革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艺院[2011]144号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建设、深化课程改革,贯彻落实《广西艺术学院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年—2015年)》,学院决定启动2011年课程改革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活动旨在通过实施修订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举措,优化本科各专业课程整体结构与内容体系,促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创新型、实践型高素质艺术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二、活动内容与工作安排
课程改革建设年活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序号 |
活动内容 |
时间 |
主要责任单位 |
1 |
培养方案修订 |
4月—7月 |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
2 |
课程教学大纲修订 |
4月—7月 |
教务处、各相关单位 |
3 |
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 |
4月—7月 |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
4 |
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
5月启动 |
各教学单位 |
5 |
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考核与评比 |
5月—12月 |
人事处、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
6 |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 |
5月启动 |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
7 |
新课程开发与建设 |
5月启动 |
教务处、各教学单位 |
8 |
教师培训工作 |
5月—12月 |
人事处、各教学单位、教务处 |
9 |
课程改革建设年活动总结 |
2012年1月 |
教务处、人事处、各教学单位 |
具体安排如下:
(一)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结构体系
面对社会市场及学生日益需求变化,我们要紧紧围绕创新型实践型艺术人才培养目标,按照“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的原则,全面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结构体系,提高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的融合度,促进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的形成与提高,以及创新精神的培养与自身潜能的发展。
1.结合广西新发展战略需求,在深入社会调研的基础上,重新定位各专业方向培养目标,推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2.组织专家研究各专业(方向)的人才培养规格,特别是对人才的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提出科学合理的要求。
3.广泛征求毕业班和已毕业2年以上学生对目前执行的培养方案(主要是课程设置)的意见,结合征集到的意见,根据1、2部分的要求重新制定课程教学计划。
4.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于5月20日前报教务处。按照培养方案格式(附件1)重新修订培养方案,并于7月10日前将修订好的培养方案报送教务处。
(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改革课程教学内容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素质与能力提高,我们必须根据社会需求、学科专业发展、学生兴趣特点改革教学内容,将教师的科研创作成果融入课程教学,推动特色课程、优质课程建设。学院决定对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进行修订,以纲要形式确定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形成教学指导性文件。
1.修订课程范围
公共必选课、专业必选课、专业任选课
2.各教学单位做好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广大任课教师的作用,组织任课教师进行修订,如一门课程有2名以上(含2名)任课教师的,要求该课程所有教师都要参与研讨和修订。
3.教学大纲经系(部)或教研室集体讨论修改,形成送审稿(教学大纲总体要求、结构和内容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定。7月10日前将修订好的教学大纲报送教务处。
(三)实施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
为了充分发挥课程考核评价的检查、筛选、反馈调节、展示激励、积极导向等功能,学生学习成效的考核评价方式将从深层次影响我院创新型实践型艺术人才的培养。我们在改革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的同时,必须加强学生课程考核评价方式的配套改革,对学生能力培养与提高起到良好的导向与促进作用。
1.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专家进行分类论证,从考核、考试,开卷、闭卷,集体评分、个别评分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中选定每个课程的考核方式,并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说明。其中公共必修课由人文学院制定,专业课由二级院系制定,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制定。
2.时间安排
各教学单位组织论证后,填写《广西艺术学院课程考核方式一览表》(附件3),于2011年7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
3.为了推动该项改革,学院将以教改立项的方式对该项给予支持,针对“课程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研究”这一主题拟立项建设院级教改项目10项左右,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积极推荐申报。
(四)探讨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教学方式方法在人才培养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怎么样的活动方式完成教学任务,直接影响教学效率的高低、课程目标的实现和学生培养的质量。在教学中我们要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及参与式教学,根据不同的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学生特点,采取高效适宜的方式方法,从单一传统教学法转变为多个方法的优化组合,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1.各二级院系积极发动和组织教师开展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的研讨、探索与实践,有效促进学生能力的培养与提高。
2.学院将围绕“课程教学方式方法改革”这一主题拟立项建设院级教改项目25项左右,鼓励学院教师主动参与、积极探索各门课程的教学方式方法改革。
(五)开展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考核与评比活动
为进一步巩固课堂教学在教学环节中的中心地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教师是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的观念,激励中青年教师岗位成才、岗位创新,鼓励中青年教师献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本学年将依托各教学单位,在全院中青年教师范围内开展课堂教学考核与评比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1.总体要求
本次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考核与评比活动采取二级院系组织实施和评定、学院对评比结果复核认定的方式进行。活动参与对象为学院全体中青年教师(45岁以下,含45岁)。
2.工作安排
(1)二级院系组织课堂教学考核与评比(2011年5月-11月)
二级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评比方案,并于2011年5月20日前上报教务处。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考核与评比,根据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及教案等综合情况确定等级,评比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于11月30日前将考核与评定等级确定为优秀及不合格的名单报教务处,其中,推荐为优秀的名额分配详见下表:
教学单位 |
音乐学院 |
美术学院 |
设计学院 |
桂林中国画学院 |
舞蹈学院 |
人文学院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民族艺术系 |
名额 |
9 |
4 |
5 |
2 |
2 |
3 |
3 |
1 |
(2)学院复核及表彰认定(2011年12月)
学院组织成立院级中青年教师课堂考核和评比活动复审专家组,对二级院系的考核与评比结果予以复核认定,并对课堂教学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凡课堂教学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教师,本年度“广西艺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表”学校意见为“不合格”。
(六)开展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分原有课程和新建课程两个层次开展:
1.学院根据“2010年本科教学质量建设年”精品课程课堂教学示范活动实施情况及课程建设需要,对原有院级精品课程给予追加建设经费,支持基础扎实、示范性强、特色鲜明、教学效果好的院级精品课程建成自治区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增强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与示范。
各二级院系根据本单位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认真研究下一步建设规划,如需追加建设经费的,以院系为单位提出追加经费的书面申请,于2011年6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追加幅度限于2万元/门以内。
2.启动2011年院级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示范性。具体建设标准和申报条件见附件4。
(1)申报程序
①各教学单位推荐出本单位的优秀课程参加院级精品课程评审,每单位推荐限额为1—2门。
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10门左右课程作为院级精品课程进行立项建设。
③凡获立项建设的课程,将给予相应启动经费资助。
(2)工作要求:即日起开始由各二级院系推荐优秀课程,组织填报《广西艺术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可从学院网站教务处网页下载),并于6月10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交至教务处教研科(E-mail:gyypb@163.com)。
(七)实施新课程开发与建设
1.新课程开发与建设主要以教改立项的方式,分传统专业和新设专业(方向)两个层次开展:
(1)传统专业新课程开发
支持我院绘画、美术学、雕塑、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艺术设计、广告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动画等10个传统专业,根据学术前沿、社会需求和行业发展新动态进行新课程开发。
(2)新设专业(方向)的课程开发与建设
支持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艺术设计学、会展艺术与技术、景观建筑设计等8个新设专业,以及已列入招生计划、在校生不足一届的所有新设专业方向,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开发和建设新课程。建设内容主要围绕课程整体设计、内容选定、授课教师团队提高培训等方面开展。新设专业的课程开发经费按照艺院〔2011〕83号文件执行,从学科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支出。
2.工作安排
通知下发后,各二级院系对本单位传统专业、新设专业(方向)所需开发的课程进行集中研讨,确定新课程开发建设名称,拟定每门新课程的建设计划和经费预算。学院拟针对课程开发这一主题,新建院级教改项目20项左右,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需推荐申报。
(八)开展教师培训工作
继续加强教师培训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式下师德培养与教师专业能力培训提高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提高教师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面向全体教师,开展师德修养提升、教学技能和专业技能提高培训。通过开展师德修养讲座、现代教育技术提高培训、教学行为规范及专业能力培养与提高等培训活动,提高我院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教学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增强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经费安排
学院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课程改革建设年各项建设活动,主要用于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及教师课堂教学考核与评比等活动开支。使用经费时,由二级院系编制经费使用预算,提交教务处审核后,按照学院财务制度办理相关借款或报账手续。
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
二级院系 |
经费额度(万元) |
1 |
美术学院 |
3 |
2 |
设计学院 |
3 |
3 |
桂林中国画学院 |
2 |
4 |
音乐学院 |
3 |
5 |
舞蹈学院 |
2 |
6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3 |
7 |
人文学院 |
3 |
8 |
民族艺术系 |
2 |
9 |
东盟艺术系 |
1 |
10 |
职业技术学院 |
1 |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课程改革建设年活动,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 , 统筹部署 ,切实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
教务处要抓好课程改革建设年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各单位协调配合,措施到位,同时做好活动信息交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在广西艺术学院教学工作简报上开辟专栏等形式,及时向全院通报课程改革建设年活动的进展情况,发挥课程改革与建设一线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课程改革建设年活动要求,制订工作计划及相关项目实施细则,明确分工,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要围绕课程改革建设年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及特色、主要经验和不足以及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