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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6-27 17: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艺院〔201191号

 

一、教务处:

在我院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部署下,由教务处承担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组织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安排由教学科负责。

1.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各有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组织中小学教师资格理论考试的报名、报考资格审查、与考试安排等日常事务;

3.负责整个考试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做好监考员的选聘与培训工作,处理和应对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以及出现的其他意外状况;

4.按照区招生考试院、区教育厅的规定,派遣专门人员协助区招生考试院、区教育厅巡视员运送考试试卷;

5.切实防范和制止各种形式的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6.考试结束后,负责清点试卷,回收考试有关材料;

7.负责发放理论考试合格证,对考试成绩进行分类统计,总结工作经验和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学工处:

主要负责对考生的诚信考试和考风考纪教育,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加强考风考纪管理,对违纪考生进行处理。

三、基建办:

负责考试期间噪音污染的监督,在考试期间停止一切有噪音污染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施工工程。

四、后勤中心:

1.电工班:负责考试期间考点的正常供电、供水,为考试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2.医务所:负责考试期间的卫生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防控措施,将卫生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安排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医务人员参加考务工作,以应对考试期间出现的突发疾病,做到卫生防控与考试两不误。

五、保卫处

协助考务组确保试卷的安全与保密,负责在考点范围内设置车辆慢行、禁止鸣笛警示牌,保卫人员要在考点周围维持秩序。严禁闲杂人员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检查校内有无可疑人员和可疑车辆在考场附近利用高科技手段发送试卷答案,加大对利用网络信息和无线通讯等高科技手段作弊的查处力度。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