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各部门工作职责(2012年12月修订)
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与管理各部门工作职责
(2012年12月修订)
艺院〔2012〕406号
- 机构设置
- 管理职能
(一)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工作职责
研究生处、研究生学院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研究生教育与学位工作、研究生思政、党建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是学校研究生教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及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培养科、招生学籍科、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其主要工作职责有:
1、拟定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2、拟订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有关文件,经学校审批组织实施。
3、拟制定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组织各学科(专业)制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督促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5、组织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并实施管理。
6、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工作。
7、组织做好学位点建设、申报工作。
8、负责研究生学位的审查和授予准备工作。
9、负责组织做好校内外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10、做好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分配,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11、指导和协调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思想教育、党建以及日常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活动、文体活动及社团活动等工作。
12、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研究生就业指导、推荐、派遣及档案管理工作。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学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培养科
依据教育部、区学位办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对我院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1、全日制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
(1)制定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2)组织制定和修订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督促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3)负责各类研究生公共课的组织教学及成绩的管理归档工作。
(4)负责对研究生中期考核、中期展演、毕业展演等各培养环节进行管理和检查,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学习成绩进行跟踪管理。
(5)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的聘请、学位论文评审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及学位授予工作;并进行全程质量监督管理。
(6)负责研究生的学术讲座、学术交流和科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7)负责优秀学位论文的推荐、评审及学位论文抽检工作。
(8)负责联合培养基地的申报、建设、管理工作。
2、在职研究生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课程教学与在职研究生班同步进行)、课程进修生的招生、培养、学籍等管理工作
(1)制定在职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2)负责制定在职研究生班、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做好招生宣传和咨询,组织报名、申报、录取等工作。
(3)组织制定和修订在职研究生班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计划等,督促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4)负责在职研究生班新生报到、入学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5)组织在职研究生班公共课的组织教学工作。
(6)负责研究生班学员参加全国同等学力外国语、区内学科综合考试资格的审核、上报。
(7)负责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生的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和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等工作。
(8)做好在职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汇编和归档工作。
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招生学籍科
依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办、区教育厅、区学位办区招生考试院关于研究生招生、学籍、学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学籍、学位工作实施宏观管理。
1、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
(1)制定各类别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及招生工作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2)组织开展招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导师遴选聘任工作,维护导师信息数据库。
(3)负责本部门的对外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负责有关招生方面来信来访的处理和接待工作。
(4)负责研究生招生具体事务工作。制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进行招生宣传,组织开展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复试及录取等工作,以及相关招生数据信息的采集、审核、上报等。组织开展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等。
(5)负责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汇编和归档工作。
(6)协助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做好新生报到、入学教育的组织与协调工作;以及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和身体健康状况的复查工作。
2、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1)做好每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的相关工作,负责学籍认定;
(2)学籍异动的处理;
(3)研究生毕业材料收集整理及归档;
(4)研究生毕业证书的电子注册工作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并负责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审核发放等。
(5)负责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成绩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研究生成绩管理系统,并做好维护工作。
3、学位管理工作
(1)制定研究生学位管理的一系列管理规定。
(2)组织研究生导师遴选、培训和考核工作,维护导师信息数据库。
(3)组织开展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建设、申报以及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
(5)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有关工作。
(6)负责审核研究生毕业答辩材料,学位授予信息的录入、上报及学位授予材料的归档工作。
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依据教育部、区教育厅关于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对我院研究生管理工作实施宏观管理,指导和协调各培养单位做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负责拟定全校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研究生行为规范和研究生工作准则。
(3)负责研究生的学习纪律管理及学生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研究生的评优、表彰与违纪处理等工作。
(5)负责研究生的注册、入学教育工作及研究生证的管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全院性研究生科研学术活动,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
(7)负责研究生出国出境、报考博士生的政治审查。
(8)负责组织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9)协助学院资助中心做好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生活补贴)审核与发放;
(10)协助学院资助中心研究生“三助”管理、勤工俭学等管理工作。
(11)协助学院就业办做好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工作。
(12)负责协助学院就业办做好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发布工作,了解和掌握社会对毕业研究生的需求趋势和动态。
(13)协助学院就业办做好用人单位到校招聘的组织安排及毕业生推荐工作。
(14)协助学院就业办做好毕业研究生就业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5)协助学院就业办做好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发放毕业生的报到证,负责毕业生的派遣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单位工作职责
各招收研究生的培养单位设1名副院(所)长分管本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1名副书记分管研究生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学生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设1名研究生教学工作专(兼)职秘书协助分管副院长进行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设一名研究生学生工作专(兼)职辅导员协助副书记抓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就业指导等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1、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指导,制定研究生教育具体的规划和措施;协调各教研室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项工作;定期召开研究生教学工作会议,组织交流经验,研究布置教学工作。
(2)关心支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对本单位承担教学工作的中青年教师,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3)组织做好本单位的学位授权点学科建设工作。
(4)组织本单位导师参加培训,并对导师进行定期考核。
(5)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方面的有关工作。
(6)组织本单位制订本单位各专业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7)组织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
(8)贯彻执行学校有关研究生工作的规定。
(9)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10)监督和检查本单位教研室、导师培养研究生的各项工作(11)提出对本单位研究生学籍处理和毕业就业的意见。
(12)审查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名单。
(13)总结和交流研究生培养工作经验。
2、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党建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建工作。
(2)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学习纪律管理及学生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的评优、表彰与违纪处理等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三助”管理、勤工俭学等工作。
(5)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开展校内外学术交流、科研创作、社会实践活动和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
(6)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出国出境、报考博士生的政治审查。
(7)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8)负责社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反馈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发布工作,了解和掌握社会对毕业研究生的需求趋势和动态。
(9)负责本单位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及用人单位到校招聘的组织安排及毕业生推荐工作。
(10)负责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就业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11)协助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发放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
广西艺术学院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