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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6-27 10:4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艺术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管理办法

艺院〔2012〕166号

 

为促进我院学科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学术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

2、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影响,本学科的科研创作成果突出。

3、热心学科建设工作,教学效果好。

4、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学科规划能力,具有很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5、职称达到以下要求:

一级学科带头人:教授;二级学科带头人:副教授以上,同时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或博士学位;学术带头人:副教授以上。

6、身体健康。

二、选拔程序

1、推荐

根据带头人的选拔条件以及学院设置的学科情况,按以下程序推荐各级带头人:一级学科带头人由学科办直接向学位委员会提出推荐名单;二级学科带头人由二级学院及一级学科带头人提出人选,二级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推荐,向学科办提交申请;学术带头人由二级学科带头人提出人选,二级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推荐,向学科办提交申请。

2、资格审核

学科办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向学位委员会提交审核推荐意见。

3、评审与聘任

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评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确定聘任名单并下发聘书。学科带头人每届聘期3年,可连续聘任。

三、工作职责

(一)一级学科带头人

1、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指导与督促本学科属下二级学科的建设,审核各学科建设成果。

3、指导制定并审核本学科属下各二级学科的学科建设经费使用计划。

4、指导各二级学科的科研创作,凝炼特色,推介研究成果。

5、每年向院学位委员会报告学科建设情况。

6、每年组织2次本学科的学术活动。

7、组织做好本学科学位授权点或重点学科的申报准备工作、学科宣传工作以及接受上级部门对学科建设进行的检查与评估。

(二)二级学科带头人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科的3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规划和组织使用学科建设经费。

3、组织开展本学科的科研创作、学术交流活动,拓展富有生命力的研究领域,不断凝炼意义重大、特色鲜明的学科研究方向,努力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创作水平和教学水平。

4、落实人才梯队建设及学科人才培养计划。

5、每年向一级学科带头人、院学位委员会报告学科建设情况。

6、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年轻的学术骨干,每年负责指导2名青年骨干教师的科研与教学工作。

7、组织开展本学科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研究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8、协助一级学科带头人组织做好本学科相关的申报、检查工作。

9、任期内完成个人科研创作工作目标:

①主持2项院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教改课题;或主持1项区级科研课题或教改课题。

②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含教改论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举办个人创作成果展示会1次以上。

(三)学术带头人

1、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学术研究方向的3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本学术研究方向的科研创作工作,努力提高本学科的科研创作水平和教学水平。

3、做好本研究方向的学术队伍建设。

4、组织开展本研究方向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研究工作,组织制定本研究方向研究生培养方案等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5、每年向二级学科带头人报告研究方向的建设情况。

6、任期内完成个人科研创作工作目标:

①主持2项院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教改课题;或主持1项区级科研课题或教改课题。

②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含教改论文,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或举办个人创作成果展示会1次以上。

四、待遇

1、一级学科带头人享受二级学院院级领导同级待遇、二级学科带头人享受二级学院系主任同级待遇。岗位津贴按以下标准由学院发放,从各学科建设经费中列支:一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6000元,二级学科带头人每人每年5000元,学术带头人每人每年3000元。如遇到同时兼任几个学科或方向带头人,岗位津贴发放不累加,按照担任最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的一个岗位标准发放。各二级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2、每年从各学科建设经费中安排学科带头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青年教师、学术队伍培养等其它学科建设工作的完成。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科研项目的申报。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院级、省级教学名师的选拔。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相关外出短期进修培训及学术会议与交流。

 

广西艺术学院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