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办法
艺院〔2012〕95号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考生的基本条件
(一)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艺术学”门类:英语、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31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47分,总分不低于305分;“文学”门类:英语、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49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4分,总分不低于33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英语、政治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240分。
(二)二志愿调剂考生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低于艺术学学科门类(类别)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外国语要求为英语。
4、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复试内容
(一)专业课:2--3门。(各专业方向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考试要求及考试大纲见我院网站:http ://www.gxai.cn/研究生处网页招生简章)。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2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面试形式)
(三)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能力和培养潜力进行测试,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本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方面经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事业心、责任感、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综合考查。
2、考生面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2)发表相关领域论文及有代表性的科研创作成果(美术设计作品可用照片)。(3)参加有影响的学术活动、比赛的证明材料及相应的获奖证书。
(四)体格检查(声乐方向考生还需进行声带检查)。
四、复试安排
(一)考生报到
1.时间: 4月19日9:00—17:00 。
2.地点: 音乐舞蹈教学大楼一楼大厅。
3.考生报到,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交(验)本人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交验。(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交验(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及就读学校教务部门证明)。(4)自筹或委培协议书。(委培协议书须在5月7日前交。表格请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5)1寸彩色近期照片2张(体检时交)。
(二)考试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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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周四) 上午9:00—17:00 |
复试考生报到,并参加《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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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周五) |
上午 |
各专业科目考试,组织评分 |
下午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组织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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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 |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组织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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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周六) |
上午 |
各专业科目考试,组织评分 |
下午 |
各专业科目考试,组织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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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周日) |
上午 |
考生体检,组织评分 |
下午 |
综合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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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周一)—24日(周二) |
统计成绩,计算权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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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周三) |
向考生反馈拟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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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报到时公布。 |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衡量,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合格,按录取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声乐、演奏、舞蹈、戏剧与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技能方向同时参照专业主科(演唱、演奏、编舞、舞蹈表演、编演、播音主持等科目)的复试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协议。
(二)录取成绩折算办法
1. 声乐、演奏、舞蹈、戏剧与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技能方向: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1 + 复试成绩×0.9
2.其余各专业方向: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0.2 + 复试成绩×0.8
其中:(1)录取成绩、复试成绩为折合分,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声乐、演奏、舞蹈、戏剧与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等技能方向:
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考试成绩平均分×0.75 +
面试成绩×0.2
其余专业方向:复试成绩 = 英语成绩×0.05+专业笔试成绩
平均分×0.55 + 面试成绩×0.4
3.同等学力报考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科目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及学制
每生每年15000元(以上级物价部门审批为准),学制3年。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必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委培协议书,只能录取为定向或委培类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单位必须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签订的定向或委培单位必须为原单位。
我院今年公费生计划(20名)面向重点学科和人才紧缺学科专业优秀的一志愿考生录取。公费生入学后按规定缴纳学费以外的教材、住宿等其它学习生活费用。
七、考试用具
请考生按照本人报考专业方向考试科目的要求(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1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及考试要求》),做好相应考试用具的准备。如美术、设计专业准备好绘画工具(画笔、颜料、毡子写生用4开画板等),演唱科目考试必须用钢琴伴奏,不能用伴奏带,伴奏由考生自行解决。
八、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九、2012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初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出具学生证及就读学校教务部门证明)及证明本人业绩能力的相关材料(本科学习成绩单、代表性科研创作成果、发表论文等)等原件。验证工作在报到时进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复试。
十一、我院今年招生计划为368人,其中,学术型168人,专业学位200人。招生计划数与复试考生人数比为1:1.5~2。
广西艺术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