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2012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开展2012年“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艺院〔2012〕363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考核测评工作的通知》(桂教安稳〔2012〕33号) 精神,进一步采取措施,扎实推进我院校园安全文明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造校园良好治安秩序和文明育人环境,为学院的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创造条件,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安全文明校园” 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服务师生、促进发展为宗旨,以落实责任、制度和措施为切入点,以完善制度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确保校园稳定、改善校园环境、建设校园文化和文明创建为重点,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考核测评指标体系》的标准,结合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实际,认真研究学院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我院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务求实效,切实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我院办学的综合实力。
2、创建目标:一是要实现制度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安全文明校园创建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工作制度,抓好制度落实,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二要实现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校园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三要实现校园稳定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国家安全工作到位、防范处理邪教到位、校园舆论管理到位、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到位;四是校园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校园治理成效显著、周边环境明显改善、校容校貌更加优美;五是校园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确保场所设施完善、媒体管理规范、舆论导向正确、文化活动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六是学院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文明教育扎实开展,文明风尚进一步巩固,文明管理规范有序。通过进一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在现有条件和水平的基础上,经过努力,争取通过2012年自治区教育厅的考核测评,继续获得“广西高等学校安全文明校园”称号,促进学院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和谐发展。
二、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工作要求及责任单位
(一)制度建设
1、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创建工作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并层层落实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机制,使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在校内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上下贯通、协调有力、运作高效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党办、院办、武装部、保卫处。
2、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教学、科研、教师、学生管理制度,校门、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办公楼等人口密集场所的管理制度。健全创建工作台账。责任单位:党办、院办、武装部、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处)、教务处、后勤中心。
3、工作保障:为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供人、财、物方面的条件保障。责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武装部、保卫处。
(二)校园安全
1、校园饮食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运行、管理安全规范,饮食安全教育到位。责任单位:后勤中心、学工部(处)、各二级学院(系)、保卫处。
2、交通安全:校园交通设施和标识规范合理,定期对校车进行检测,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校园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车辆停放、校园交通规范有序。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中心。
3、消防安全: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制度,建立消防档案,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完好有效。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各种消防隐患。人群聚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畅通,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明显、完好。校园建筑物之间的消防通道无障碍。教师、学生宿舍用电线路负荷达到用量要求,无乱拉和乱接电线现象,无违规使用电器现象。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中心、学工部(处)、各二级学院(系)。
4、设施设备安全:加强校园配备的电房、电梯等设备设施和学校教室、宿舍、体育运动场及实验、实习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健全和完善定期维护维修制度。责任单位:后勤中心、教务处、各二级学院(系)。
5、危险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中心。
6、安全防范: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防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门卫值班制度和校园巡逻制度,落实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校园暂住人口、出租房管理规范。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中心、院工会。
(三)校园稳定
1、国家安全:健全国家安全工作工作制度,严密防范和依法处理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在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活动,落实对外学术交流活动审查审批制度,外籍教师和留学生工作规范。责任单位:国际交流处、保卫处。
2、涉密安全:保密工作有机构、有制度、有措施,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密室达到国家或自治区建设标准,密件存放场所铁门、铁窗、铁柜、铁锁等设施齐全有效,有监控、报警装置。密件按规定管理,无失密、泄密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党办、院办、保密室。
3、防范处理邪教: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处置及时,重大问题及时上报。责任单位:宣传部、保卫处、学工部(处)。
4、校园舆论管理:加强校园舆论引导力度,校园媒体和学校课堂教学、专题讲座、学术报告、刊物、网络等管理有序。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处)、教务处、研究生处。
5、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健全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预案和大型活动安全稳定工作方案。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或培训,健全应对突发事件演练或培训记录。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和可能影响稳定问题的排查、调处和化解活动,建立排查台帐。遇有突发事件,反映迅速、应对处置平稳。责任单位:党办、院办、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处)、后勤中心,各二级学院(系)。
(四)校园环境
1、校园治理:校园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无“脏、乱、差”现象;校园治安状况优良,师生满意度高;开展“卫生学校”创建活动,达到自治区“卫生学校”标准。责任单位:后勤中心,院内各单位。
2、周边治理: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校园周边治理存在的问题,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有关部门重视并解决校园周边治理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我院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网络、娱乐、饮食、卫生等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校园门口等周边环境。责任单位:党办、院办、保卫处、宣传部、学工部(处)、团委。
3、校容校貌:校园环境整洁,教学区、宿舍区环境优良;有美化绿化景观;校园主干道路平整,路标设置规范,路灯明亮。责任单位:后勤中心。
(五)校园文化
1、场所设施:加强教师和学生活动中心建设,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和文化宣传栏管理规范。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处)、团委、后勤中心。
2、建设载体:加强校徽、校训标志、纪念亭、碑刻、校园雕塑、校史馆、、文化长廊、校园美化特色景点、校园网站校园文化建设专栏等校园文化标志物建设。责任单位:宣传部。
3、宣传媒体:校园广播站、学报、校内网络、电子显示屏、广告栏等各种宣传媒体管理有序,运行良好。无乱贴乱涂现象。责任单位:宣传部。
4、网络建设:加强校园网建设与管理,网络管理制度健全,监管措施有效;加强教师和学生网络管理队伍建设;建设大学生主题网站或主题论坛;确保校园网络环境良好。责任单位:宣传部。
5、文化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开展科技创新、体育竞赛、艺术竞赛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有特色,有经费保障;大学生社团类型多样,管理规范;社团活动丰富多彩,活动范围覆盖各校区;老师指导到位;社团活动学生参与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处)、院团委。
6、文化内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师生,做到课堂融合,课外体现,经常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学校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有思路,有规划、有措施;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有特色;学校提炼有学校精神,师生知晓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处)、院团委、教务处。
(六)文明创建
1、文明教育:不断加强师德教育、诚信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师生法制观念、应用法律能力和法律求助能力;不断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系)。
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坚持开展珍爱生命教育;加强心理健康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和应对预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常规的学生个案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责任单位:学工部(处)、各二级学院(系)。
将安全教育课纳入2011级学生和2012年新生的必修课程,有教材、有教学计划、有学时、有学分。责任单位:教务处。
2、心理健康:设有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机构,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坚持开展珍爱生命教育。有心理健康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建立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和应对预案,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常规的学生个案咨询和团体心理辅导。责任单位:学工部(处)、宣传部。
3、文明风尚: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能帮就帮”和团结互助精神,师生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志愿者覆盖率达30%以上;师生积极参加社会捐助活动,参与率90%以上。责任单位:宣传部、院工会、学工部(处)、各二级学院(系)。
实施爱的教育,倡导人人有爱心、懂感恩,做有道德的人;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树立师生先进典型人物;完善教师职业规范和学生文明守则;促进师生关系融洽,教学相长;促进学生之间关系融洽,平等互助。建设和谐校园。责任单位:宣传部、院工会、学工部(处)、院团委、各二级学院(系)。
积极开展学生资助工作,学校承诺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完成学业;各项帮困和勤工助学制度健全,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学工部(处)。
4、道德素养:学校倡导人人有爱心、懂感恩,做有道德的人。全校形成尊师重教氛围,树立有师生先进典型人物,建立有教师职业规范和学生文明守则。师生关系融洽,教学相长,师生满意率85%以上。学生之间关系融洽,平等互助,学生满意率85%以上。责任单位:宣传部、人事处、学工处、工会。
5、文明管理:大力加强民主文明管理建设,健全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加强民主监督,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积极推进校务公开和学生自我管理、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师生对学校管理满意率。责任单位:党办院办、院工会、学工部(处)。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调整充实学院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相关副职领导担任,成员为学院办公室、宣传部、人事处、学工部(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后勤中心、财务处、保卫处、离退处、院工会、院团委、各二级学院(系)、桂林校区管理办公室、西校区管理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保卫处,负责紧密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有关工作,搞好创建材料的汇集整理与归类存档以及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丘俊杰同志兼任。
2、院内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履行责任,切实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把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和学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结合起来,与人才培养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安全稳定和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努力实现创建促和谐、促发展,保稳定、保安全的目标。
3、把创建工作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扎实推进。要进一步巩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格局。加强校内外沟通、学校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全校师生员工齐心协力,互相配合,共同创建更加安全、更加文明的校园育人环境。
4、各部门负责的创建材料请于11月26日前上交到保卫处。联系人:黄育才,电话:5333091
广西艺术学院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