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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督查和问责实施办法(暂行)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6-25 09:5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艺术学院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督查和问责实施办法(暂行)

 

艺党〔2013〕66号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经研究,特制定本督查和问责实施办法(暂行)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督查和问责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其他分管学院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由分管的学院领导兼任督查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工会负责人组成。每次组织督查时,由一名负责人带队,督查办公室成员和相关处室代表参与。

    二、督查内容

    1、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党委行政决策等。

    2、是否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我院中心工作的开展。

    3、是否以实际行动切实解决教学部门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改进师生学习生活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创作和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就业质量等方面是否制定有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并抓好落实;在服务师生中是否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主动联系、跟踪落实,让师生满意;在发挥学校资源优势,积极参与自治区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开展为社会服务方面是否有具体措施。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上下班是否有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是否擅离职守、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娱乐节目;行政管理或服务中是否有吃、拿、卡、要对来文、来电、来函是否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理;对外来办事人员、师生服务态度是否有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不礼貌,工作方法简单,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否和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思想认识是否存在偏差、作风是否端正、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学院“两规定一办法”情况。

     6、在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服务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提高专业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等方面是否有具体措施;办事是否存在拖拉、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在规定时限内完不成交办工作任务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调处化解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及时到位等;

     7、是否建立健全党务、院务公开、财务、三公消费、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是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度执行是否到位;制度是否有创新等。

     8、督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督查事项。

    三、督查方法

    1、受理投诉。公布督查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等(举报电话:5333130,信箱:YYjiwu@163.com,接受群众投诉。

    2、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抽查、回访等方法,深入到有关单位、部门收集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专项督查。对违反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行为和事项进行调查。

    4、调查核实。对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

    5、提出建议。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督查情况报告》报送督查领导小组。

   6、督促落实。督促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四、问责追究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根据有关纪律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问责,问责方式:

(一)对单位、部门的问责方式:1、提醒;2、责令整改;3、书面检查;4、通报批评。

(二)对个人的问责方式:1、提醒;2、约谈告诫;3、书面检查;4、通报批评 。

情节严重的,建议学院给予纪律处分。问题比较轻的,由督察办对当事人诫勉谈话。对检查中发现到岗率低(不足2/3),违纪违规问题严重(发现3起以上),中层干部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离职守、内部管理混乱的单位,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办法对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限期整改;中层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严重的,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办法进行问责,限期整改。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

                            广 西 艺 术 学 院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