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广西艺术学院“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艺院〔2013〕309号
一、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组织、指导全院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活动,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负责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办公室下设各工作小组的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活动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制定各阶段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要求;筹备有关工作会议,起草、审核和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管理活动经费等。
(二)宣传组。负责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做好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及阶段性材料的总结、报送工作,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全区教育系统“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上级部门的联络以及活动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等。
(三)督察指导组。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单位活动的开展,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各部门、单位的典型经验等。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组。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各二级院系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学生开展“让我们的校园更美丽”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等。
(五)学校驻点组。负责协调、联络驻村工作队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开展包点创示范活动等。
三、及时了解全院工作进展情况,向学院“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领导小组报告,为领导小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做好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到驻村点调研指导的相关服务工作。
五、研究并提出活动阶段性重点工作及专项活动,报领导小组批准,并抓好组织实施。
六、加强综合协调组、宣传组、督查指导组、大学生志愿服务组学校驻点组的工作协调。
广西艺术学院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