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做好我院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艺院〔2013〕212号
关于做好我院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关于下达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和单独考试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的通知》(教学司〔2013〕1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4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的组织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牵头,教务处、研究生处、学工处等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二)教学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一般应为5-7人),依照学院推免生工作的原则和申请条件,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方向发展和各专业方向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推荐细则,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推免生工作原则
(一)推免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二)推免生计划的分配要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发展和各专业研究生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全院推免生名额的分配,进一步提高推免生工作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可申请报读外校(以特殊人才推荐获得推免资格的除外)或本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报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全部安排为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
三、申请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4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本科 1至6学期的全部必选课程成绩合格,全部必选课程(含公共必选课、专业必选课)学习成绩总平均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前40%以内,专业必选课总平均分在同年级本专业(方向)名列前茅。
(四)科研创作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创作潜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品行表现优良。
四、推荐办法
(一)具备以上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自愿的情况下,向学校提出申请。
(二)教学单位按照专业必选课总平均分 + 科研、创作获奖加分 + 荣誉表彰加分得出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推荐。(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推免生科研、创作获奖、荣誉表彰加分标准见附件1)。
(三)面向学校紧缺学科专业遴选特殊人才。具有特殊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如个别学生因课程学习不能完全满足以上第三款第三条的,其专业优秀,科研创作能力强,经教学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组织专业考核、三名以上我院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不受具体排名限制,可作为特殊人才推荐报读我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将向全院公示。
五、推荐名额:
教育部下达我院2014年的推免生名额为30人,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3人、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7人。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教学单位 |
推荐名额 |
特殊人才 |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
1 |
音乐学院 |
1 |
1 |
1 |
2 |
美术学院 |
1 |
1 |
1 |
3 |
舞蹈学院 |
1 |
0 |
1 |
4 |
设计学院 |
1 |
1 |
1 |
5 |
桂林中国画学院 |
1 |
0 |
1 |
6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1 |
0 |
2 |
7 |
人文学院 |
2 |
0 |
0 |
8 |
民族艺术系 |
0 |
0 |
1 |
9 |
建筑艺术学院 |
1 |
1 |
1 |
10 |
造型艺术系 |
0 |
1 |
1 |
11 |
管弦系 |
0 |
0 |
1 |
12 |
艺术教育学院 |
2 |
1 |
0 |
各有关教学单位依据上述推荐名额和《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推免生科研、创作获奖、荣誉表彰加分标准》按1:2确定本单位推免生候选人名单。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定后,按1:1确定推荐资格。
六、推荐程序及完成时间:
(一)教学单位制定和公布推荐细则(9月18-22日)
根据本通知要求制订本单位推荐细则并及时向学生公布,进行推免工作动员。
(二)学生报名(9月23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称《申请表》),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
(三)教学单位组织遴选、公示(9月24—28日)
教学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和遴选工作,按学院分配推免生名额的1:2比例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教学单位上报材料(9月29日)
教学单位将本单位推荐工作细则、含(特殊人才考核办法、考核成绩)、推免生候选人的纸质材料(含《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推免生科研、创作获奖、荣誉表彰加分统计表》和本单位《广西艺术学院201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教务处学籍科汇总、审核后,提交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以上表格见附件2.3.4)。
(五)学院审查、公示(9月29—10月9日)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筛选,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院内张榜公示,公示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下文公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六)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
(10月10日)
1、获推免资格的学生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下称《登记表》)见附件5,所在教学单位填写意见,交教务处统一办理学校意见。学生持《登记表》到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学校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七)申请报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学生,10月10日前直接到研究生处递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它相关规定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二)获得我院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必须与学院签订承诺书,未经同意,不得出国、就业或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对此,各二级学院在选拔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四)推荐免试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附件:1.《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推免生科研、创作获奖、荣誉表彰加分标准》
2.《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3.《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推免生科研、创作获奖、荣誉表彰加分统计表》
4.《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5.《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登记表》
以上表格可点此下载或在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在填写电子文档时请勿变动格式。
广西艺术学院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