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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艺术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14-10-31 15:43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艺术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4〕373号)要求,现将我校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2013-2014学年,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学校信息,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年以来主动公布信息7900余条。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明显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据统计,我校一年以来主动公布信息7900余条,学校网站发布各类资讯2200多条,其中动态新闻2000多条,通知公告、政策信息200余条,面向校内外的新闻发布会1场,通过校园广播、电视台、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发布信息4500多条,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发布信息400多条,以各类形式单纯面向校内公开的信息800余条。在学校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专栏,分门别类公开的信息有300余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和途径

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的公开。根据信息属性,在学校网站“学校概况”、“机构设置”等栏目介绍了我校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条件;以会议举行、文件及材料制发、实体专栏张贴的形式及时公开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和年度报告、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学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招生考试信息的公开。

(1)关于本科生招考。我校在招生工作中认真执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规定,将招生信息公开作为保障师生、社会公众等获取招生信息、提高学校招生透明度的重要举措。在招生工作中建立了相关信息公开办法,明确了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形式等。本科生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为:阳光高考网、学校招生咨询网、咨询电话、印制宣传资料以及各省招办举办的招生咨询活动,等等。经统计,2013~2014年度,有65万人次浏览我校招生咨询网站;报考期间开通了5部电话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向16个省份共计22个考点派出工作人员进行招生宣传;通过阳光高考网等网站举办的网上招生咨询,咨询量达1万余人次。

我校《2014年招生工作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院招生资讯网予以公布。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含校区地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计划,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监督电话等内容。我校招生工作章程报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院招生资讯网公布,并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及时在教育部相关网站、学院招生资讯网公布。

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组织专业考试,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组织专业考试时,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以及各专业要求,严格考核标准,录取时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文化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学校在招生资讯网公开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简章,明确招生办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报考办法及时间安排,专业成绩查询办法、录取原则,监督及投诉方式等,并及时发布有关招生信息,确保考生和家长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查阅到有关招生信息。

我校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时通过学院招生资讯网以及各省招生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各省招办的审核。录取人数与公布计划数相符。在提交的拟录取名单经省级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考生可通过省级招生考试院的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第一时间查询本人的录取专业(方向),同时,还可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新生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以及录取通知书邮寄情况。

为确保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的公开和畅通,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开招生咨询电话4部(5333126、5327082、5329703、5317393)、纪检监督电话1部(5333130)。在招生录取工作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及时解答和受理考生的咨询、来访和申诉。考生通过学校招生资讯网以及各省网站、新闻媒体了解我院的招生信息外,还可通过招生咨询会、电话和网上进行咨询。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原则,设立“考生接待室”,及时处理考生及家长的来访及申诉。我校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执法监察,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的干扰。此外,我校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会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招生办、纪检监察部门积极配合,对复查期间的举报问题及时调查和处理,并在全院公布复查结果。

(2)关于研究生招考。我校研究生招考各项公开事宜均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210.36.214.102/yjs/)进行信息公开。考生可通过浏览我该网站阅读并下载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及复试大纲、参考书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各专业拟招收人数等17项考生广泛关注的重要信息。复试结束后,网站开通了复试分数查询系统,对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公布了复试成绩,并将拟录取名单在网页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文件都附上了具体的公示时间及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此外,我校的招生简章上详细注明了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的联系方式及具体地址,考生可通过电话或者面谈的方式进行咨询、申诉。

3.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的公开。我校以文件制发的形式对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公开;以实体宣传栏公布的形式对受捐赠财产的使用情况与管理情况进行公开;以网站栏目的形式对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决算综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进行公开。未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这些关注度较高的项目,我校采取网站栏目、实体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并举的方式进行了公开。此外,因我校无校办企业,故不需对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进行公开。

4.人事师资信息的公开。上年度校级领导因公出国(境)共3次,出访手续均按照外交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及中央台办和自治区政府台办的出访纪律与要求办理,并在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前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了出访信息公示公开。一直以来,我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坚持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方面,坚持民主推荐制度、考察预告制度、任职前公示制度、同时、通过印发任职通知、在年度考核大会上专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召开各层次的情况通报会等公布和公开干部任免事项。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以下发文件、网站公示、宣传栏张贴等多种方式公开。此外,目前我院领导干部没有参加社会兼职情况,故此项无需公开。

5.教学质量信息的公开。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以制成的高等学校教育统计报表形式进行公开;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网站栏目、印制资料形式进行公开;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以2013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形式在学校网站公开;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学籍管理办法等广为关注的信息以在广西艺术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制发广西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学生版)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这些校内外共同关注的热点信息以学校网站栏目、专属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文件、简报、会议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此外,《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属今年新增任务,我校正在按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组稿中,完成后将按信息公开规定在专栏公开。

6.学生管理服务信息的公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规定、学生申诉办法的信息公开主要是以网站公布、学生手册和文件下发的形式进行,辅以微博微信等虚拟媒体、宣传公告栏等实体媒体等渠道加强公开的力度。

7.学风建设信息的公开。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均以学校网站栏目公布、文件制发的形式进行了公开。

8.学位、学科信息的公开。授予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以在广西艺术学院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制发广西艺术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学生版)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者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不仅以下发文件的形式在全校公布,也同时在学校网站栏目公开。此外,对于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我院积极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进行商议,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公开。

对拟授予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历水平认定的信息公开也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自2012年起,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必须经过“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因此,我校根据教学实际,提前通过部门网站以及我校在职研究生班QQ群发布报考通知。考试结束后,学员通过平台进行信息查询。考试合格的学员可向所在培养单位及时了解本人的各项成绩,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申请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并由研究生管理部门统一发文,由学员所在单位通知到学员本人。进入到硕士学位论文阶段后的论文检测、盲审、答辩以及资格审查工作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一同进行。

9.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的公开。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开;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以网站公布、资料下发和会议举行的方式予以公开。

10.其他信息的公开。

(1)关于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今年,我校纪委收到区高校纪工委转来中央巡视组在广西巡视期间收到的群众来信一件(桂教纪信字〔2014〕110号)。来信反映我校个别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有失合理性、我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有失民主性等问题。因无具体线索,校纪委在向具体操作的部门进行调查后,认为反映失实,故未予公开。以上问题均已办结,详情已于2014年10月10日分别上报自治区高校纪工委和自治区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

(2)关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以文件制发的形式进行公开。因本年度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故此项的其他分项不需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在2013-2014学年之间,我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整体评价良好。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信息公开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在2013-2014学年之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2013-2014学年里,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下以三个方面: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部分部门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和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要进一步加强。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我校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修订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有效形式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开展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教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规范性。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小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及学校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准确。

广西艺术学院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