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广西艺术学院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3]749号)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信息公开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我校认真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监督学校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2012-2013学年,我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不断完善公开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据统计,我校一年以来主动公布信息67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信息5300余条,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发布信息150余条,面向校内外的新闻发布会2场,以各类形式单纯面向校内公开的信息1300余条。
一年以来,随着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规范性明显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据统计,我校一年以来主动公布信息67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信息5300余条,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发布信息150余条,面向校内外的新闻发布会2场,以召开会议、印发纸质文件及材料等多种形式单纯面向校内一定范围公开的信息1300余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公开学校的基本情况、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等有关信息情况。在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在校内主动公开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各类统计数据等信息。
(2)公开关系教职工、学生利益和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学校重大活动信息;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等学校招生信息;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以及毕业生就业服务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人员招聘、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过程和结果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户籍管理等后勤保卫信息;学生活动、创新创业等学生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我校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主要有三方面:一是通过学校各级网站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二是以纸质文件、通知、校报、新闻发布会、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校史、大事记、会议纪要、简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等形式面向全校或校内一定范围内公开信息;三是通过召开教代会、校务公开会、专题工作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4.关于招生信息公开
我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为:阳光高考网、学校招生咨询网、咨询电话、印制宣传资料、腾讯、新浪等网站以及各省招办举办的招生咨询活动,等等。
经统计,2012~2013年度,有50万人次浏览我校招生咨询网站;报考期间开通了6部电话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向15个省份派出工作人员进行招生宣传;通过阳光高考网、腾讯、新浪等网站举办的网上招生咨询,咨询量达3万余人次。具体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招生工作章程。内容包括学校全称、校址(含校区地址),层次,办学类型,招生计划,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等内容。学校每年招生工作章程报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教育部审核备案后,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招生资讯网公布,并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
(2)招生计划。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及时在教育部相关网站、学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3)特殊类型招生。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组织专业考试,自主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组织专业考试时,学校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以及各专业要求,严格考核标准,录取时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文化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学校在招生咨询网公开发布招生简章,明确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报考办法及时间安排,专业成绩查询办法,监督及投诉方式等,并及时发布有关招生信息,确保考生和家长能够在第一时间了解、查阅到有关招生信息。
(4)录取结果。学校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划定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时通过学校招生资讯网以及各省招生办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接受各省招办的审核。录取人数与公布计划数相符。
(5)招生咨询及监督。在招生咨询方面,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资讯网以及各省网站、新闻媒体了解我校的招生信息外,还可通过招生咨询会、电话和网上进行咨询。在纪检监督方面,在招生资讯网公开监督电话,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原则,设立“考生接待室”,及时处理考生及家长的来访及申诉,严格执行“六公开”制度,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执法监察,有效防止暗箱操作和不正之风的干扰。
5.关于财务信息公开
我校财务工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为:学校网站、财务处网站、QQ群、咨询电话、印制宣传资料,等等。其中需要重点说明的主要事项有以下三项:
(1)在获得上级部门批复预算后,我校财务处即通过广西艺术学院网站进行部门预算公开,公开了预算编制说明及相关表格。通过网络,财务处还对高校财务会计制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财务信息进行公开。
(2)2013年6月完成学费收费标准的调整工作。在获得上级物价部门批复的各类收费标准后,及时调整2013年招生简章收费标准,在获得批复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上证工作,并同步制作宣传布告,在学校所有校区的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开监督电话、投诉方式,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3)通过学校发红头文件及通知等方式公开2013年秋季学生缴费须知、关于印发《广西艺术学院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2013年3月——2013年6月经费使用情况的通知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在2012-2013学年之间,我校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相关申请。学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整体评价良好。广大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信息公开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的途径、范围、内容等均评议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在2012-2013学年之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加强了组织队伍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建立了立体化的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形成了信息联络员队伍:一是学校办公室安排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均指派了一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本单位工作的干部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并确定了一名分管信息工作的领导。
2.加强了网络体系建设。一是为了畅通信息公开的渠道,保证信息公开的科学化与规划化,使学校的各类信息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全方位的公开,学校进行了下属子网站的梳理工作。通过下属子网站的科学梳理,我校的公开的信息更规范准确,有效避免了数据冲突、信息冗余的现象。二是学校主动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着力通过网络、微博、微信等现代传播方式实现信息公开,如我校学生工作部(处)开设的官方微博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发布信息520余条,关注粉丝数量为1976个,提供了及时反映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为学生排忧解难的平台。三是学校的OA系统研发进展顺利,已处在最后的调试阶段。OA系统的研发为学校科学、规范、有效地分级、处理、利用信息提供了友好平台。
3.加强了监督检查及保密审查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室、党委宣传部、网络中心等有关部门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网络监督审查、部门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全校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严防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并组织了1次专题保密培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2012-2013学年里,虽然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部分信息公开还存在更新缓慢、查询困难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我校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的制度。制定和实施符合我校实际的公开办法细则,积极探索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长效工作制度,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一是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站群的建设与管理,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在线服务,推进信息的实时发布和及时更新,将子网站建设成面向师生员工及社会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二是逐步全面推行OA系统,打造新的信息发布平台,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结构,促使信息公开的传播更加科学、有效、迅速、合理。
3.加强信息公开的学习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全面、系统、分批、分期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他们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