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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信箱

网上信箱是学校密切联系师生员工和群众的重要桥梁纽带,是师生和公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它既是信息化条件下信访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

一、“网上信箱”管理

网上信箱由学院在“广西艺术学院门户网”设立,由党委办公室主管,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承办相关工作。学校网络中心负责信箱电子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并根据运行情况,对系统功能进行修改,不断完善。

二、“网上信箱”工作职责

受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对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机关作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师生、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处理结果,信箱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分析,及时向学校党委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三、“网上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我校教学质量、后勤服务、发展环境、学校建设、学校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学校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直接影响师生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对校园生活中发生的、需由党委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学校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四、“网上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网上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网上信箱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及时阅读、办理信件。对信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送请学校党委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及时交办、并敦促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办理。对经过审核可以公开的信件及回复,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学校确定专人受理、回复网上信访问题。对转交的网上信箱受理的电子信件反映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回复。一般问题,应在15个工作日办结;较复杂的问题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作为信访立案处理的,应在60天之内办结。

五、信访人须知事项

(一)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向网上信箱写信,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办信人员对来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四)来信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

(五)信访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六)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