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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2012年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04 18:34 浏览次数: 【字体:

艺院〔2012239

关于召开2012年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通知》(教高〔2012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决定召开2012年教学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会议议题

1.学习并讨论我院如何有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通知》(教高〔20125号)文件精神

2.讨论《广西艺术学院教师聘用管理规定》

3.讨论如何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讨论《广西艺术学院本专科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建设年实施方案》、《广西艺术学院关于成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等文件。

三、与会人员

1.学院领导

2. 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全体领导,学院办公室、宣传部、财务处、研究生处各1名领导

3.各教学单位书记、院长(主任)、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副主任)、各系主任(含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秘书,教务处全体人员

四、会议时间:96(周四)全天

会议从上午9:00开始,要求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

五、会议地点

相思湖校区设计教学楼二楼综合会议室

六、会议日程

会议采取主题发言及讨论会的形式召开,主要日程为:学院领导讲话、分组讨论、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就本单位下一步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举措进行主题发言(发言时间10分钟左右,需围绕如何贯彻“教高〔20124号、5号”文件精神)。

七、参会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提前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通知》(教高〔20125号)文件(可自行到学院主页下载)。

2.请参会人员务必按时参会,各教学单位做好发言准备。

 

附件1: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附件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通知

广西艺术学院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