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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防城港市城市标志征集启事

来源:防城港 发布时间:2012-07-23 15:4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地彰显防城港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凝聚市民精神、打造城市品牌,弘扬防城港文化,现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防城港市城市标志(城市Logo)设计方案。

一、征集对象

1.凡全国范围内所有关心、关注、支持防城港市城市标志设计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只设立办事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国机构、外资企业等不列入征集对象。

2.任何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均不具有征集资格。

二、设计要求

1.应征设计作品应准确把握防城港的城市特色、城市精神、建设方向与发展脉搏,有关防城港市的详细信息请登录(www.fcgsnews.com)查询。

2.应征作品应具有较高艺术性和创新性,能体现强烈的时代特征,图形大方,含义明确,具有人文化、国际化特质。应征作品便于视觉识别与宣传推广,适合在各种媒介上进行印制与运用。

3.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如有剽窃、抄袭作品行为,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相应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三、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自2012525日开始,截至2012831日北京时间12时止。逾期作品不列入征集范围。

四、征集方式

应征作品应以当面交付、挂号邮寄方式送达,同时电邮至指定邮箱。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迎宾路市行政中心市委楼106室,收件人:防城港市委宣传部,邮政编码:538001,电子邮箱:fcgcsbzzjb@163.com,垂询电话:0770-2818001 。邮寄信件以送达邮戳时间为准,信封背面请注明“防城港市城市标志”字样。

五、作品评选及奖金

1. “城市标志征集办公室”(简称“征集办”) 设在市委宣传部。届时征集办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评选结果将于20121030日前在防城港日报、防城港市广播电视台、防城港市新闻网公布,敬请关注。

2.对最终入选作为防城港市城市标志的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20000元。对获得优秀设计的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

六、注意事项

1.应征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每份作品都为单件作品,不得在一幅上并列多个作品。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办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3.所有提交至征集办的设计方案,征集办概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应根据《承诺书》的相关约定确定。

4.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成为防城港市城市标志的最终确定作品,以及入围的其他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自始即归主办者所有。主办者有权对以上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5.主办者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

6.详情查询请登录防城港市新闻网(www.fcgsnews.com)。

中共防城港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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