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新媒体 新南宁”城市形象网络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8-09-19 14:5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新媒体 新南宁”城市形象网络作品大赛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08年,恰逢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为了见证南宁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发展变化,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以“感受巨变——南宁改革开放30周年”为主题,联合广西新闻网、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网举办第二届“新媒体 新南宁”城市形象网络作品大赛。大赛在2007年首届DV大赛的基础上增加了倍受广大青少年喜爱的FLASH动漫大赛。请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师生以个人名义参赛。

具体事项如下:

一、大赛主题:感受巨变南宁改革开放30周年

  二、主办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南宁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广西新闻网、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网

  合作媒体: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电台,邀请南宁市时空网、布兰卡、哈虎网、互联星空、南方都市网等近50家有影响的网站和车载电视、楼宇电视等户外媒体作为合作媒体。

  三、大赛官方网站:www.newnn.cc

  四、大赛形式:DVFLASH动漫两种比赛形式,参赛选手可同时报名参加两种形式的比赛。

  五、参赛对象

  国内外DVFlash动漫制作专业人士和爱好者,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均可参赛。

  六、作品要求:

  1、突出主题:要求紧紧围绕我国改革开放30年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年来南宁的发展变化为主题,反映南宁市经济、文化、城市面貌、居住环境、社会生活、科技体育、对外交往、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生的重大变化,也可反映人们衣、食、住、行、婚、育、游、娱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巨大变迁。

  2、作品时长:DV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FLASH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

  3、作品格式:DV作品,要求单独制作一张光盘,作品格式为WMV版本,要求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头字幕要注明参赛时长、名称;FLASH作品,要求格式为SWF文件,作品长宽为720576pix25/秒,大小均不超过10M。所有参赛作品除了作者署名及主办、承办单位名称以外,不得出现其他商业单位广告语。每部参赛作品需保留源文件,供专家评审,或制作电视宣传片使用。

  七、参赛办法:

  参赛者直接登录新媒体 新南宁城市形象大赛官方网站(www.newnn.cc)报名参赛。FLASH参赛选手直接在大赛官方网站(www.newnn.cc)投稿,DV参赛选手按要求将作品光盘随同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南宁市委宣传部网络科。

  八、大赛日程:

  1、活动启动:2008715日左右

  2、报名投稿截止时间:20081031

  3、网络投票时间:此方式将贯穿比赛全过程。从主办方收到第一部参赛作品在网上展示开始至20081031日止。

  4、专家评审时间:111日至15

  5、颁奖时间:11月底

  九、评奖办法: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投票:所有参赛作品经主办方初选无政治、法律等问题,将直接在网上进行展示,由网民投票,分别选出DV作品、FLASH作品各一名最具网络人气奖。

  2、专家评审:主办方将组织专业的评委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分别评出相应奖项。

  十、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DV大赛作品设特等奖1名,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设立最具网络人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最佳创意奖、最佳编导奖,分别发给奖金、奖杯、证书。

  2flash大赛作品设特等奖1名,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设立最具网络人气奖、最佳美工奖、最佳创意奖。分别发给奖金、奖杯、证书。

  3、网民投票幸运奖

  为鼓励网民关注大赛,积极参与网上投票,特设网民投票幸运奖若干名,赠送活动纪念品,并颁发纪念证书。

  4、优秀组织奖

  为调动各高校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分别按照参赛作品数量和获奖作品数量打分,评出优秀组织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

  十一、作品宣传推广:大赛将通过官方网站(www.newnn.cc)长期在线播放获奖作品,并整合本地近50家有影响的网站进行链接推广;选择部分作品在南宁电视台、车载电视、楼宇电视、户外电子广告牌进行播放;编辑出版大赛作品集、刻录DVD作为南宁市生动形象的对外宣传品赠送来往嘉宾;举办大赛颁奖晚会展示播出。

  十二、其它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含版权),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版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2、参赛作者拥有其作品著作权,中选作品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主办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主办方有权对中选作品进行集结出版和展示发布,不再另付稿酬。

  3、本次大赛均免收参赛费及报名费,获奖者奖金不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个人承担。

  4、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十三、联系办法:南宁市凤翔路1号南宁市委宣传部网络科,电话:5525763

中共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08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