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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08-06-19 16:56 浏览次数: 【字体:

 

 

艺党宣【20087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200823号),自治区文明办将于今年69月在全区开展“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可以按1类道德模范推荐1名,5类合计不超过5名(可少于5名)的数量向自治区高校文明办推荐“自治区道德模范”候选人。请各单位按照有关通知和推荐材料格式要求,填写“自治区道德模范” 推荐表,于72日前将推荐材料1份以书面形式报学院党委宣传部,联系电话:5333124,联系人:梁羽,同时发送电子版到32942751@qq.com。党委宣传部将有关材料报学院党委审核后,统一于77日报自治区高校文明办。

请各单位按照有关通知精神,积极发动广大师生,深入挖掘本单位好人好事和道德模范,认真做好此次“自治区道德模范”的推荐工作。“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可在学院网站上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自治区道德模范”推荐表(点击下载:表格

2、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桂文明【200823号)

中共广西艺术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0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