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06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庆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确定我院国庆节放假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国庆节放假时间为2006年10月1日—7日,共7天。其中,10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30日(星期六)、10月1日(星期日)、8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三)、5日(星期四)、6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30日、10月8日分别补上10月4日(星期三)、6日(星期五)的课。
二、假日期间,请各单位注意防火防盗,加强值班,保卫部门要加强校园的巡逻力度。
三、各单位要提醒本单位教职员工在放假期间,特别是外出时要注意人身、交通安全。
四、各教学单位在放假前要对学生,特别是新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其他意外。
特此通知
广西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