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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06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院办 发布时间:2006-01-13 18:12 浏览次数: 【字体:

 

 

艺院办[2006]1号

 

关于2006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院历安排,学院定于2006年1月16日(星期一)至2月15日(星期三)放寒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于2月17日(星期五)回校注册,2月18日打扫卫生,2月20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于2月16日(星期四)上班,2月17日(星期五)下午3:30院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到教学单位检查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三、凡借有机要室和综合档案室文件材料的同志,请于放假前归还。

    四、各教学单位必须于1月20日前将本单位本学期课程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汇总表(含电子文本)交到教务处学籍科,将《不及格课程通知单》寄发给学生后方可放假。

    五、寒假期间,除春节公休假和双休日外,每天下午4:00至5:00为使用学院印章时间。

    六、各部门务必要在1月11日(星期三)前将本部门2005年度工作总结、寒假值班安排(包括值班人员的住宅电话号码、手机号码)交院办公室,以便整理后送院领导。行政部门副处以上领导按学院安排到院办公室值班。

    七、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对本科教学自评中所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做好迎评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八、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假期的安全防范工作,放假前召开会议,对师生员工做好防火、防盗、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广西艺术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00六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