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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艺术学院2005年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办 发布时间:2005-01-17 11:5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学院简介

广西艺术学院座落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坐拥风景秀丽的南湖公园,是全国省属六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广西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院。建院六十多年,如今的广西艺术学院已经发展成为一所规模较大,条件优越,师资雄厚,多专业,多层次办学的高等艺术学府。拥有各类专业实验室、工作室、多媒体教室、美术欣赏室、音乐欣赏室、语音室、计算机室、校园网络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设备。校园本部占地85000平方米,学院所属的桂林教学区和桂林中国画学院位于“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郊,占地35000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桂林教学区更是古木参天,绿树成荫,景色宜人。

广西艺术学院设有桂林中国画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舞蹈系、艺术文化系、社科基础部、成人教育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10个教学单位。目前, 广西艺术学院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协调发展成人教育和中等教育,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具有音乐学、美术学、设计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二、培养目标

   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面向现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级艺术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和对象

1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素养,身体健康 ,符合专业体检的普通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包括高等艺术院校附中)毕业生、职业高中应届毕业或经所在单位批准的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经批准的具有同等学力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青年。

⑵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基础条件。

2.不能报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地点及办法

1.我院今年招生除广西区内,在湖南、湖北、河南、陕西、江西、山东、云南、贵州、四川、福建、广东等省投放招生计划,并在湖南、湖北、河南、陕西、江西、山东省设点招生考试。

2.2005年广西艺术类专业考试为全区统考。我院受广西招生考试院委托,承办本次全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的报名及考务工作。报考地点:广西艺术学院内(全区唯一指定考点)。

3.考试时间、科目详见考试安排一览表。

4.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外省考生报名在各省市招生办指定的考点按要求进行。

5.报名办法:考生持当地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普通高考报名号原件(复印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外省考生除以上有关证件资料,外加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片照片二张(背面写上姓名),届时前往我院及我院外省指定考点履行报名手续。

五、专业考试

1.考试须携带当地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普通高考报名号原件、身份证原件及我院统一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2.广西艺术统考专业的考试要求以区考试院艺术类考试说明为准;

3.广西考生凡报考我院的各类专业,除统考科目以外,加试一门专业科目。

六、文化高考

广西考生按照我区2005年普通高考“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的要求进行,按区考试院要求填报志愿;外省考生根据各省的文化考试要求,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

七、录取

1.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合格,在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分数线的情况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进行综合平衡,择优录取。详细录取原则可登陆我院网站查看2005年招生章程。

2.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专业的录取方式:

    从参加专业考试的艺术类考生中录取;

    区内部分计划从参加文化高考3+文科综合的普通本科线上考生中录取。

八、注意事项

1.考生专业成绩可通过广西艺术学院网站查询或下载,我院不再邮寄专业成绩单。

2.考生报名考试期间,一切费用自理。

3.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规定进行健康复查,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所享受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绘画、雕塑、美术学、艺术设计、广告学专业的新生,一年级安排在桂林校区学习,二年级回南宁本部学习至毕业。

九、我院承办的2005年区属普通艺术学院校招生考试工作遵循《广西壮族自治区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的所有条款。

十、广西艺术学院(桂林校区)国际文化学院招生计划和招生事项详见附页。

校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邮编:530022

招生办电话:0771-5333126 . 5317393(传真)

网址:http://www.gxai.cn/

广西艺术学院

                                           2005年元月